关于调整2021年12月公开招聘辅导员相关安排的公告 |
新闻来源:人事处 添加时间: 2022-07-06 |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12月公开招聘辅导员相关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时间:7月8日—7月10日 网址:zp.scrc.org.cn:8100 分别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登录,上传本人2寸白底证件照后打印。 (二)疫情防控信息填报 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请已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和缴费的考生于7月10日中午12:00前通过链接https://f.wps.cn/w/XmSHhRLm/填报疫情防控信息,提交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到 时间:7月11日8:20—9:30 地点:资料大全正版资料2023正大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学校不提供车位,请考生提前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停车场或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以免造成拥堵。 报到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 2.政策性加分材料; 3.准考证; 4.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5.本人签字的纸质核酸检测报告。 逾期未报到的,或相关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笔试 时间:2022年7月11日 10:00—12:00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7月13日 (五)查分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需于7月14日12:00前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凭准考证号等信息提交申请,7月15日公布成绩核查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7月20日9:00—12:0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资料大全正版资料2023办公楼412办公室 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硕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同底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寸4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要求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 (一)严格遵守四川省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成都官微”“成都社治”“四川疾控”查看最新来(返)蓉措施和《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及时关注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具体措施如下: 1.省内考生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省外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川考生需提前3天入川,入川后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考前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川考生,入川后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考前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川考生,入川后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5.对考前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川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考生进校要求 考生进校时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扫描场所码,持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本人签字纸质版),安保人员检测体温后,方可入校参加考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入校参加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重点类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 (五)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六)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签署本次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68939872(资料大全正版资料2023人事处) 附件1. 资料大全正版资料20232021年12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须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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