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关于2016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
新闻来源: 添加时间: 2016-04-19 |
院内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6〕151号)及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川理工[2016]69号)精神,为确保我院2016年“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今年“专升本”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身心健康。 (二)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7日——4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 蜀英大楼514室(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7386749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专升本”书面申请; 2.一张一寸数码免冠相片; 3.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不能代报); 4.申请奖励加分的学生,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1.考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2.考试大纲:执行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大纲》及四川理工学院颁布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5月22日 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试费:根据物价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考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此费由我院代四川理工学院在学生报名时收取)。 三、成绩计算 1.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用各门课程成绩之和(采用等级制的课程,成绩按如下方法折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除以计算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有通过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圴按60分计算)。 2.奖励加分 (1)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者给予4分的奖励加分(两者均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2)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得多种奖励加分者,只按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3.“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4.“专升本”成绩计算:专科阶段课程平均成绩×30%+“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奖励加分。 四、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的比重(参考各专业学生人数的比重),遵循各专业“专升本”名额的比重与之大致相当的原则,确定各专业“专升本”名额。 2.根据学生“专升本”成绩划定“专升本”最低录取控制线。 3.根据学生“专升本”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如某专业在“专升本”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不能满足要求,则将名额调至录取比例较低且考生“专升本”成绩较好的专业。 (二)录取照顾: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的升本考生,按50%的比例录取;对入伍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升本学生免试录取。 五、时间安排 1.4月27—28日,学生报名,提交“专升本”书面申请。 2.5月4日—6日,公示“专升本”参考学生名单。 3.5月16—18日,公示“专升本”参考学生专科阶段成绩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及奖励加分情况。 4.5月20日9:00—17:00,参考考生到蜀英大楼514室领取准考证。 5.5月21—22日,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6.5月24—26日,公示参考学生中服兵股学生名单。 7.6月10—15日,公示“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 六、有关工作要求 1、请招就处做好与四川理工学院联系与对接、试卷领取与报送、学院网站公示等“专升本”的相关工作。 2、请光华校区管委会做好考生报名、报名费收取及缴纳、资料收集汇总、公示名单、考生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统计、准考证及考场准备、试卷保密、监考及巡考等“专升本”的相关工作。 3、院纪委对学院“专升本”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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