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员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提升实验室安全防护技能,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各二级教学单位的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本校学生、教职工及校外人员。 第二条 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二)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四)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国家与四川省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专业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知识。 第四条 学习方式 由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实验室通识安全考试题库,由各二级学院、内江校区负责组织专业实验室安全考试题库,并发布在校园网在线学习平台,供师生在线学习。 第五条 考试实施 (一)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准入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本单位安全准入考试工作。 (二)学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分为通识安全考试和专业安全考试。通识安全考试面向全校所有专业的学生,通识安全考试由实训中心进行组卷,在每年新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集中考试。专业安全考试由各二级学院、内江校区自行组卷和实施,学生须在通识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安全考试。 (三)本校教职工和校外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根据人员归属,由相关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并实施。 第六条 准入资格取得流程 (一)本校人员 1.学生 (1)在线学习满6小时; (2)参加通识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达90分为合格; (3)参加所属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的专业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达90分为合格; (4)通识安全和专业安全考试均合格后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2. 教职工 (1)在线学习; (2)参加相关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的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达90分为合格; (3)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二)校外人员 校外人员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二级教学单位确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记录存档。 第七条 补考规定 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须经过重新学习后参加补考。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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