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学院召开2021届优秀毕业生校级评审工作会。学院副院长吴斌出席会议,学生处、院团委、各系党总支书记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学生处处长舒铮主持会议。
会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和《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铁职院学〔2020〕11号)文件精神,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院、职能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顺利地完成了初评工作。
随后,舒铮处长通报了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原则、要求和流程,各系分别介绍了本系优秀毕业生推选情况,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就初审申报情况、复审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经过各位评审委员评审,会议评选出136名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唐文理等51名同学为我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副院长吴斌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按照评审细则和评选要求严谨有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好质量关;要进一步加大优秀毕业生的宣传力度。从多方面、多渠道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范做好宣传,为在校学生树立先进榜样,营造勤奋学习、顽强拼搏、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和教学系认真落实评审的相关后续工作。
副院长吴斌作总结讲话